赤脚医生无证行医获刑

04.06.2015  11:21

  “赤脚医生”刘某开黑诊所被处罚过两次,仍然不思悔改,最终被检察机关以非法行医罪提起公诉。今天上午,记者从庐阳法院获悉,刘某因非法行医被依法处罚。

  2014年初,刘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租住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近门面房开设诊所,在其经营期间,因非法行医先后于2014年2月26日、5月5日,两次被合肥市庐阳区卫生局行政处罚。2014年9月26日,合肥市庐阳区卫生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刘某仍然在其诊所内为患者进行非法诊疗活动。

  今年1月22日上午,公安机关将仍在门面房诊所内进行非法诊疗活动的刘某抓获归案。庭审中,主审法官也对刘某进行了教育,让其了解非法行医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性质,刘某表示一定吸取教训,绝不再犯。鉴于刘某非法行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案发后也认识到了错误,悔罪态度较好,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对其单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