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赎身”在行动 两名原处级罪犯重新体检后收监

19.11.2015  09:48

  昨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78件82人。为规范“有钱人”、“有权人”刑罚变更执行,目前检察机关对全省3924名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逐一登记建档,逐人进行审查,共提出纠正意见116件。

   对监管活动违法零容忍

  根据报告,安徽全省检察机关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五年来,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和审查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2177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情形2780件。累计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5652人,经建议被收监执行775人,2014年全省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为0.1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检察机关坚持纠正违法无“禁区”,始终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零容忍”。五年来,针对检察发现的各类刑事执行违法问题和监管安全隐患,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4703件。同时,严肃查处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五年来,安徽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78件82人。

   登记建档以防花钱赎身

  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严格规范“有钱人”、“有权人”刑罚变更执行,检察机关对全省3924名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逐一登记建档。同时,在专项活动中,安徽检察机关先后查办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关的职务犯罪案件18件18人。

   打击“赎身”在行动

  检察机关对全省3924名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逐一登记建档,逐人进行审查、共提出纠正意见116件,监督法院撤销戴建桐等减刑、假释裁定3件,对97名“三类罪犯”和群众有反映的罪犯进行了重新体检,经检察机关建议收监执行罪犯30名,其中包括2名原县处级职务犯罪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