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球输钱伸黑手 总出纳侵占百余万公款

06.05.2016  14:55

   中安在线讯 据市场星报报道,赌球输钱后,身为公司总出纳的他,竟开始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资产。后因担心东窗事发,胆大妄为的他,又侵占了人民币114.99万元和港币9万元,并携带这笔巨款潜逃至连云港。记者昨日获悉,犯罪嫌疑人邹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合肥蜀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赌球输钱后,他开始侵占公款

  邹某某,男,31岁,自2013年5月28日起,他开始在合肥某房地产公司担任总出纳,主要工作是收取、保管公司每天收入的房款后存入公司指定账户,保管公司备用金,记录现金账,同时,该公司运营团队经营的安徽某置业公司日常收取、保管每天收入的房款工作也是由其负责。

  2014年,因赌球输了5万元后,邹某某开始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资产。据其交代,从2014年6月至2015年9月,他先后侵占了公司100余万元的资产,用于个人挥霍。据了解,具体数字目前尚在核实中。

   担心东窗事发,他携巨款潜逃

  去年9月,在得知公司要做财务报表后,心虚不已的邹某某担心东窗事发,便准备携款潜逃。随后,财务报表显示短款70多万元,邹某某决定“跑路”。逃跑前,他决定再次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一笔钱当“跑路费”。

  2015年9月15日中午,他在公司名下的某楼盘项目收银处,将从当班收银处收取的售房款11.09万元侵吞。当天下午,他又从公司的备用金保险柜中将9万元港币取走,并从支票本内撕取了一张支票,后到银行将支票上的4.9万元变现后侵吞。此外,当天下午,他还将其保管的公司一股东的存折带到银行,将里面的99万元转至自己的银行卡,次日,他将这笔钱取出侵吞。随后,邹某某携带着这些钱潜逃至连云港。

  潜逃至连云港后,邹某某还不忘继续与情人张某联系。今年1月中旬,张某前往连云港为邹某某庆祝生日,正当邹某某沉浸在与张某团圆的喜悦中时,他怎么也没想到,几天后,合肥警方在连云港将其抓获归案,并现场缴获赃款人民币102万元、港币9万元。目前,案情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马冰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