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贫困县可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等列入整合范围
24.08.2016 06:06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本报讯 (记者 洪曙光)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提出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山洪灾害防治经费、环境保护及生态治理奖补资金被列入整合范围。
安徽省指出,贫困县作为实施主体,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有关部门和地方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安徽省要求,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大别山片区县共31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实施范围。鼓励支持其他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参照本意见实施涉农资金整合。部门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优先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原则上不低于40%。市、县两级政府清理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部分,要确保50%以上比例用于脱贫攻坚。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4.08.2016 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