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卫平副主任出席《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协调会
30.05.2014 14:18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月27日,《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协调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卫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吴金山主持会议。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军、副主任委员吴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蔡传扬、赵江平,省环保厅巡视员王文有,省住建厅总工程师宋直刚,省气象局副局长胡雯以及省政府法制办经济法制处,法工委一处,农工委办公室、法案调研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农工委法案调研处关于《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草案稿)》起草情况的说明。起草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围绕气候资源立法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宋卫平指出,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自主立法。在前期开展立法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广泛征求意见、起草小组6次集中修改的基础上,使草案稿已经成型。一要继续贯彻开门立法,功夫放在会前,争取将重大问题的分歧解决在常委会初审前;二要拿准核心条款,尺度得当,深浅恰当,正确处理好原则性规范与操作性规范的关系,防止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冲突;三要抓紧时间,切实落实上会审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研究、吸收起草工作协调小组成员的意见与建议,整理好立法依据、重要概念、基础数据等气候资源立法相关资料,积极配合做好与省政府的立法协调工作。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0.05.2014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