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会审制度

20.08.2014  12:19
          为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办案质量,强化案件处理过程中内部监督和制约,确保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法、及时、准确处理,近日,宿州市国土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宿州市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会审制度》。
        制度明确规定了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必须由法规科监察支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成立案件会审组,在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主持下,对案件进行讨论、研究和审议,提出会审意见后,作出行政处罚和处理决定。会审内容包括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拟定的处理意见是否适当。同时制度对会审依据、程序等实际操作相关内容也做了详细的规定。
        此次会审制度的出台,将对规范全市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提升办案水平,促进依法行政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