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民歌唱出普法好声音[安徽法制报]

30.01.2015  21:07

池州讯“歌乡人民要学法,我用民歌来表达。六五普法意义深,依法办事得民心。 ”“和谐社会新篇章,依法治理是保障。法制宣传纳规划,村民自治常态化。 ”在墩上街道法治文化公园,一阵阵歌声随风传。“六五”普法以来,池州市贵池区司法局将罗城民歌和法治宣传巧妙结合,在寓教于乐中将法律宣传到每个老百姓的心中,用法治文化夯实“法治贵池”建设根基。

据了解,罗城民歌流行于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罗城村一带,是富有地域乡土特色的民间文化,更是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罗城民歌曾经被第一代民歌手姜秀珍唱进了中南海,又被第二代民歌手姜梦玉唱进了第29届世界音乐大会。如今,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村里办起了民歌学校,罗城民歌得以很好地传承。当地的男女老少几乎人人会唱民歌,民歌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

该区巧妙借用独具特色的罗城民歌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丰富宣传手段,开辟宣传新途径。在创作上,由该区司法局紧贴百姓需要提供相关内容,会同文广局和墩上街道组织罗城民歌创作的专业人员,创作了一系列普法民歌。如:为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创作了《六五普法意义深》、《法律面前人平等》等;为做好青少年安全教育工作,创作了《防溺水安全儿歌》《交通安全最重要》等;为宣传法治精神,加强治安维稳工作,创作了《法律知识要记牢》《治安维稳再加强》等。将法治精神浓缩到四句、八句歌词中,通俗易懂,好唱好记。当刻板的宣传标语被改成歌词,人们用民歌小调一遍遍传唱的时候,法律意识也逐渐深入人心。

贵池区司法局局长余松介绍说:法治文化建设对国家的发展、稳定和民生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罗城民歌来普法,不仅形式好,内容也通俗易懂,群众接受快。今后我们将借助这个平台,把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融入各类普法教育活动中,创作出更多接地气有新意的好作品,唱响普法“好声音”,增强全体人民的法治信仰。(帅师  方菲)

稿件来源:2015年1月30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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