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息贷款 “及时雨”助力林业发展

22.05.2015  01:27
   中国绿色时报3月25日报道(记者  吴兆喆 通讯员  焦德泉)  春雨贵如油。与全国各业一样,林业发展资金亦如春雨般弥足珍贵。
  可喜的是,在林业的血液中,有一支力量正醒目地增长。
  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林业贴息贷款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仅2009年-2013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7.7亿元,它以“四两拨千斤”的态势,有效吸引带动银行贷款和社会投资高达54.5倍、近2600亿元,撬动了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多种生产要素投入林业建设,为林业产业发展注入了源头活水,有效化解了林业产业发展中的资金瓶颈,为兴林富民、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春风来
  高位推动政策利好
  2014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果业集团有限公司视察,他详细了解了果品加工、包装、配送等情况,并称赞树上干杏“别有风味”、若羌红枣“味道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绿色时报》记者,新疆干杏、红枣,甚至葡萄、香梨等好“味道”,源于中央、地方政府政策的扶持,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有效地利用了林业贴息贷款,为新疆林果业的发展壮大注入了活力。
  自2004年林业援疆工作启动以来,国家林业局对新疆林果业发展予以大力支持,至2014年4月底,仅此一项,林业贴息贷款就达106亿元,使一片片风沙裹挟的土地,通过林业综合治理变为沙漠绿洲,成为助推新疆林业产业发展的发动机,变为农民增收致富的聚宝盆。
  新疆只是我国林业贴息贷款扶持的一隅。林业贴息贷款的身影几乎遍及全国近30个省(区、市)和五大森工集团的林业产业中。
  我国林业贴息贷款政策始于1986年。几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林业贴息贷款政策也几经变革,不断完善。特别是2009年以来,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下,财政部与国家林业局联合修订出台了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中央一号文件连续提出增加林业贴息贷款规模和完善相关政策的要求,不仅突出了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而且使这项利国、惠民、引导社会金融资本能力强、利好林业发展的好政策,如一缕缕春风,在每年伊始带着温暖拂面而来。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增加贷款贴息规模;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贴息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入农业和农村。
  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总站长周瑄用“政策不断突破”来形容落实上述要求形成的一系列变化:
  ——贴息范围不断扩大。将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林业贷款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旅游项目贷款纳入贴息范围。
  ——贴息利率稳步提高。贴息率由原来的2%提高至3%。
  ——贴息期限逐渐延长。对林业龙头企业加工、养殖项目和林场苗圃、森工企业多种经营贷款项目的贴息期限由原来规定最长2年提高至3年,将林农和林业职工个人营造林贷款的贴息期限延长至5年。
  ——地方配套有了依据。鼓励地方财政建立相应的贴息政策,并明确规定所需贴息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审核管理去繁从简。将林业贷款项目的选择权和财政贴息资金的审核权下放到省级林业和财政部门,简化了申报下达程序。
  ——贴息政策保持连续。对当年新增贷款项目和以前年度贷款余额项目的贴息,一律按最新优惠政策执行。
  国家林业信贷扶持政策和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不断完善,进一步表明林业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愈发显著,尤其是随着绿色发展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林业贷款贴息政策的巨大效应将不断释放,进而“爆发”出更多的绿色财富。
   春雷响
  银林对接产业升级
  “春雷动地布昭苏,沧海群龙竞吐珠。”林业贴息贷款政策的春风拂过,银林对接如春雷般响起,为林业金融资本春雨的普降营造了浓厚氛围。
  2012年10月30日,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在国家林业局与中国农业银行签署“共同推进林业产业建设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时,充分肯定了金融对林业发展的促动,希望充分发挥农行的融资功能,放大政府支持林业资金的功能效用。
  根据上述框架协议,中国农业银行“十二五”期间将累计投放林业贷款不少于1000亿元,以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一批主导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且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林业产业集群。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合作协议明确的各项任务,2014年3月,国家林业局与中国农业银行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共同推进林业产业建设发展合作框架协议”落实工作的通知》,围绕林业“双增”战略目标,明确了重点合作领域,拟定了完成协议目标任务的相关措施,包括创新林业信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林农个人贷款,切实加大林业信贷投入等,以提升林业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林业产业与市场有效对接。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十分重视林业贴息贷款管理工作,要求要在完善贴息贷款制度、机制、信息化等方面有新举措,继续扩大贴息贷款规模,管好用好贴息资金。为使林业贴息贷款管理工作更加适应林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不断加强与财政、金融部门的协调沟通,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成银林联合调研组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等方式,共同探索、合力推进,不断创新和完善林业贷款管理与服务机制,为实现银林有效对接,着力解决林业发展融资难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各地林业部门与有关金融机构密切合作,不断优化完善林业投融资机制,有力推进了林权抵押贷款发放和林业十大主导产业发展。
  河北省自2010年以来,累计利用林业贴息贷款36.6亿元,中央财政贴息资金近1.3亿元,支持林业建设项目229个,新建了名、特、优果品基地,增加了板材加工能力,带动了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推动了林业产业升级发展。
  辽宁省自2010年以来,累计利用林业贴息贷款50亿元,中央财政贴息资金1.8亿元,根据区域特色林产业特点,重点对林下经济、森林食品企业和林产品加工规模企业给予支持,助推了林业立体开发,林产品加工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和集群化方向发展。
  云南省自2010年以来,累计利用林业贴息贷款47.7亿元,中央财政贴息资金2.7亿元,省级配套贴息资金1.5亿元,对种植核桃、油茶等木本油料林、营造工业原料林和特色经济林、发展林下种植及林副产品加工等项目予以重点扶持,极大地促进了林业资源培育和产业发展,为云南省林业改革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这些事例表明,林业贴息贷款扶持政策不仅方向明确重点突出,较好地实现了林业贴息贷款的政策目标,更架起了林业产业腾飞桥梁,调整了林业产业结构,增强了林业产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了林业产业优化升级。
   春雨降
  资源增长林农增收
  林业贴息贷款的利好,不仅仅停留在林业产业升级上,这项被业界称为“及时雨”的政策,更在林农心中浇出了幸福花,实现了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的一组组统计数据显示,祖国山河绿意渐浓、林业实力不断增强、林农增收致富,与深入落实林业贴息贷款政策息息相关。
  “绿色银行”,助力实现“双增”目标。2009年-2013年,项目单位利用林业贴息贷款及其配套资金共营造工业原料林3633万亩,抚育4805万亩,整地未造林237万亩,有效推进了我国商品林培育建设,为我国木材安全与供给提供了重要支持,为实现林业“双增”目标作出了突出贡献。
  “金融杠杆”,撬动生态建设产业化。2009年-2013年,项目单位利用林业贴息贷款及其配套资金完成沙区造林等种植面积924万亩,实施多种经营项目414个,创产值305亿元,创利税39亿元,安置就业人员近12万人,林业贴息贷款在探索生态建设产业化,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贴息贷款“及时雨”,浇出农家幸福花。2009年-2013年,在农户和林业职工发展林业生产面临沉重付息压力下,中央财政及时投入8.6亿贴息补助,有效减轻了农户和林业职工的利息负担,切实发挥了林业贴息贷款在兴林富民、改善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
  扶持林下经济,让青山荒山变“金山”。2011年-2013年,中央财政对63亿元林下经济项目贷款予以贴息,贴息2.5亿元,着力引导农民综合利用林地资源“以短养长”和“以林护农”,将林下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缩短林业经济周期,增加林业附加值。既保护森林生态,又促进农民增收,真正实现“百姓富、生态美”。
  构建稳定“基石”,确保国家油料安全。面对我国粮油安全的严峻形势,着力加大对木本油料项目支持力度,仅2011年-2013年,中央财政对115亿元木本油料项目贷款予以贴息5.4亿元,项目单位利用林业贴息贷款新造木本油料林600万亩,改造61万亩,为确保国家粮油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扶持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缓解国民经济压力。2009年-2013年,国有林区和天保工程区内林业职工落实林业贴息贷款95亿元,中央财政予以贴息5.8亿元,有效地促进国有林区增强造血功能,帮助国有林场及森工企业转产分流再就业,促进了林区经济的繁荣与和谐稳定。
  目前,林业贴息贷款已成为国家扶持林业产业发展的资金“活水”,如何找准定位、把握航向,已成为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当前和未来的工作重心之一。因此,只有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林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6号文件以及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要求,才能将贴息贷款用在刀刃上,使“绿色增长”更有质量,更有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