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遇“扯皮” 安徽省或建先行赔付制度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我省电商企业自行与消费者和解网购消费纠纷达15658件,而网购纠纷还在大幅增长。昨天下午,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汇报会中获悉,我省将引导有条件的商场、市场、网络交易平台和电视购物平台的经营者建立先行赔付制度。
问题:无理由退货落实不到位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年3月15日实施以来,消费者诉求发生变化,调解难度增大,如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7日无理由退货中消费者和电商对《消法》第24、25条因理解和认知不同而产生消费纠纷问题。 “三包”难以执行到位问题等等。特别是网购投诉案件,由于我省处于中部地区,大的电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大都在经济发达的大城市,时间和空间跨度较大,此类案件处理起来较为棘手。
药方:网购平台建先行赔付制
省工商局副局长朱斌建议抓紧修订出台新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配套的法规规章,增强相关条款的可操作性,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省工商局将督促经营者依法落实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纠纷,同时,引导有条件的商场、市场、网络交易平台和电视购物平台的经营者建立先行赔付制度,保障消费者及时获得赔偿。
问题:网购纠纷一年超过万件
截至2014年底,我省各类市场主体开办的网站(店)共96308家,较上年同期增长18.8%,其中2014年新增12637家;2014年,我省纳入统计的83家电商企业实现网上销售额70亿元,居中部第二位。据省工商局介绍,新《消法》以来,我省电商企业在各级工商部门指导下,自行与消费者和解网购消费纠纷达15658件,其中涉及7日无理由退货的咨询1838件、投诉84件、举报3件。2014年全系统共查处网络交易领域的违法案件184件,罚款191.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7件。
药方: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力度
省工商局方面表示将继续推进12315维权体系建设,强化对12315数据的分析应用,及时准确发布消费警示。并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提升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发现与处置能力,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落实,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建设。此外,省高院副院长汪沪平介绍,对消费者广泛关注的涉网络购物、预付款消费等纠纷,适用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问题:消协人员以及经费不足
省消协副秘书长江来介绍,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消协组织8项法定职责,省级消协还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但从我省消协组织运转的实际情况看,面临人员、经费不足的实际困难。省级消协由于历史原因,大部分人员工资没有保障,全省消协全面履行职责的费用严重不足。
药方:经费要由财政予以保障
江来说,以前消协依靠收费、接受捐赠等方式筹集到一些费用,但在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消协组织不能再向企业收费,也不宜接受监督对象捐赠。因此,建议适当增加我省各级消协编制人数,消协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同时,作为社会组织,消协可以承担部分政府转移职能,承接相关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相关数据
消费者权益案,半年23134件
此外,涉消费者权益的民事案件持续增多。 2014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消费者权益民事案件37983件,审结37511件,同比分别增长25.5%和27.4%。今年上半年受理案件已高达23134件。
46544台电梯,6449台有问题
在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预防中,省质监局集中开展电梯安全集中整治。目前已完成全省46544台电梯的安全排查,发现存在隐患电梯6449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已责令整改合格5416台,采取监护措施836台,下达停用安全指令197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