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出台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实施工作暂行办法

27.11.2014  12:13

 

为落实政府法律援助保障职能,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日,滁州市财政局、司法局联合出台《滁州市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实施工作暂行办法》,就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购买原则、购买事项、预算管理、购买方式和程序、工作要求和职责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办法》明确了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事项包括: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12348)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公共宣传;法律援助的规划与政策研究;法律援助对象信息收集、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人才培训及有关项目的管理与实施服务;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及维护;其他与法律援助服务有关事项。

办法》强调要建立健全以“流程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约束、全程监管、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指出购买法律服务事项所需资金在司法行政部门既有预算中安排,要坚持费随事转原则。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服务将价格,应运用市场机制,体现社会公益性,参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

办法》还明确了财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方式。

 

                  (滁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