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工程提标
04.03.2015 13:01
本文来源: 安徽新闻网
本报讯 3月3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2015年我市继续实施贫困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工程,并且将居家安养补贴由每年每人可享受700元提高到1000元。
据了解,2015年以前,我市规定,贫困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工程的实施对象必须是具有铜陵市户籍、年龄在18到69周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精神残疾人和一级智力、一级肢体残疾人。凡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每年每人可享受700元的居家安养资金补贴。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2015年,我市决定将贫困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工程提标,将救助对象每年每人可享受700元的居家安养资金补贴提高到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一次性打卡发放。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实施对象,做到应资助尽资助。
(吴彬)
本文来源: 安徽新闻网
04.03.2015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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