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看病一年最多花万元

06.08.2016  12:11

  贫困人口个人年度自付医疗费用不超过一万元,多出的合格医疗费用由政府“兜底”;每人都有健康档案、健康卡、每个贫困户都享有家庭医生;县域范围内就诊可以先看病后付费等等,日前,安徽省出台《关于实施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个人年度自付不超万元

  “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上演。该政策给贫困人口送了一份大礼包。到2017年底,贫困县(市、区)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医疗综合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贫困人口基本实现兜底保障。《实施意见》划定贫困人口就医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上限,即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实施意见中表示,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再扣除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

   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

  在县域内就诊,贫困人口可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联动,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同时,制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证》,方便群众享受政策优惠。贫困县为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电子健康档案、1张健康卡,为每个贫困户确定1名乡村医生签约,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健康干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基本医疗等服务。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陈旭 汪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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