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贩卖毒品130多公斤 一审4人被判死刑

13.05.2016  11:38
摘要 10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了一起建国以来我省查获最大一起毒品贩卖案:7名被告人贩卖毒品共130多公斤。最终,法院一审依法对其中4人判处死刑,2人判处死缓,1人判处无期徒刑。

   中安在线讯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1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了一起建国以来我省查获最大一起毒品贩卖案:7名被告人贩卖毒品共130多公斤。最终,法院一审依法对其中4人判处死刑,2人判处死缓,1人判处无期徒刑。

  2014年春节前后,被告人刘燕、秦伟明、陶俊良、谷山玉、石乐、王磊等6人筹集1060余万元毒资,由秦伟明、谷山玉、石乐驾乘大货车于2月19日晚运送毒资经昆明至西双版纳,从境外毒枭处购买大量毒品。然后再由谷山玉、李海军等人负责将毒品转运回阜阳。同年3月12日凌晨,侦查人员在西双版纳景洪市皮二停车场将谷山玉等人抓获,并当场查获用10个红色塑料袋包装的5编织袋毒品,后经称量,该10袋毒品共净重130033.1克。

  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对秦伟明、谷山玉、刘燕、陶俊良4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对石乐、王磊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李海军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

  据了解,该案系建国以来我省查获的最大一起毒品案件,涉案人员众多,分工明确,组织严密,隐蔽性极强,且为境内毒贩与境外毒枭勾结作案。侦查人员抓捕案犯、缴获毒品,有效防止了毒品进一步扩散,也极大地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楚楠楠 杜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