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提升中职教育质量 限制特色示范学校"弄虚作假"

24.05.2016  19:34

  若申报省级示范特色学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将被取消项目实施资格,年度省级及以上有关职业教育项目的申报和经费投入都将被限制。日前,安徽省教育厅下发《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目标: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

  中职质量提升工程包括省级示范特色学校、省级示范专业、省级示范实训基地、省级名师工作坊、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省级技能大赛赛点等项目建设。

  “希望通过实施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相关负责人说道。

  根据规定,项目申报学校应为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规划中保留的,且在办学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质量效益等方面较为突出的中等职业学校。

   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为3年

  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原则,采取学校组织申报、市级遴选推荐、省级确认立项的程序进行。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为3年。

  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评估验收结果对项目学校进行奖励、责令整改或淘汰等,实施动态管理。

  项目建设中期评估每年度开展一次,中期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项目建设期满,开展建成验收。

   奖惩:弄虚作假将取消实施资格

  据悉,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评估验收结果对项目学校进行奖励、责令整改或淘汰等,实施动态管理。

  对在中期评估中认定为建设目标明确、实施方案科学、建设资金到位且使用管理规范、建设效果好的项目,在资金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实施效益不佳的项目予以淘汰。

  在建成验收中,对通过验收的学校项目,予以确认。对验收未通过的,由所在市、省直管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1年。

  需要指出的是,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或经整改仍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取消项目实施资格,并限制今后年度省级及以上有关职业教育项目的申报和经费投入。

来源: 合肥晚报     作者: 许鑫 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