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主体责任集体谈话暨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推进会
省厅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委主体责任集体谈话暨纪检监察部门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推进会
6月27日,省厅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主体责任集体谈话暨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推进会。厅党委书记、厅长洪禹候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主体责任讲话,胡之春就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讲话。王春敬主持会议。张武、夏月星、夏训发、沙奇志出席会议。
洪禹候指出,要充分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现实必要性,切实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政治责任感。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的法定之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人、明白人,当好落实主体责任的践行者、引领者。落实主体责任是反腐的必然要求。各级党组织只有落实了党委的主体责任,才能扭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好了,纪委的工作才好开展,纪委的监督责任才能落实。落实主体责任是形势的迫切需要。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
洪禹候强调,要切实找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着力点,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一要履行好用人责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落实选好用好干部这个责任,关键在于党委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之风。要形成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疏通机关与基层干部交流渠道,健全干部退出机制。二要履行好纠正责任,形成良好政治生态。要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坚决纠正执法不公、执法不廉行为,坚决纠正法律服务行业不正之风。各级党组织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关注集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切实整改落实到位;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三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切实抓好源头防腐。要系统、整体和协同推进司法行政各项改革部署,最大限度减少可能引发腐败问题的漏洞。要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有效防治,推动司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 的要求,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四要履行好支持责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党委必须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突出主业;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配强配精纪检干部。五要履行好管理责任,发挥带动示范作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要领导同志和各位领导成员必须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摒弃特权思想、带头解决“四风”问题,既严格自律、做好表率,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洪禹候强调指出,要全面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把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要强化政治纪律。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坚决贯彻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各级党组织都要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但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而且实行“一案双查”,如果主管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了问题,必须追究其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积极协助党委做好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纪律保证;职能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委、机关党委要发挥作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三要强化案件查处。要坚持办案优先,强化办案职能,提升办案能力,确保每一件线索得到有效管控。要建立案件通报制度,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点名通报一起。四要强化制度建设。要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整体合力;要完善工作研判机制,实行党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要完善责任传导机制,构建责任网络、加强动态监管、形成落实链条;要完善考核评价制度,突出加强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考核,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的权重,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省直监所主要负责人向厅党委述职的重要内容,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发生重大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五要强化责任追究。如果一个单位问题成堆、案件频发,即使主要领导自身廉洁,但仍然难辞其咎,免不了主责。对不担责、不履职、不抓不管的要严肃问责,既要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直接责任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用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
就全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胡之春指出,要充分认识推进“三转”的意义,做到思想自觉。推进“三转”,是形势所迫,反腐倡廉的形势任务迫使我们要实现“三转”;是职责所定,党章和党内法规确定的职责要求我们要实现“三转”;是发展所需,实现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需要我们要实现“三转”。胡之春强调,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推进“三转”,做到行动自觉。一要找准定位转职能——明确应该干什么。转职能,就是要聚焦中心任务,努力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二要强化监督转方式——解决怎么干的问题。转方式,就是要强化监督,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落到实处,在推动并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体制机制方面更加有所作为。要注重“抓早”、抓住“关键”、强化“源头”转方式。三要“强筋壮骨”转作风——确保主业干得好。转作风,就是要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带头严格自律,带头转变作风,带头纠正“四风”,带头依法规范监督行为,以良好的作风树立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转作风要做到愿为、敢为、善为。胡之春强调指出,要以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落实“三转”任务,做到保障有力。要营造良好氛围,严明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保障“三转”任务落实。
王春敬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强调指出,要强化组织领导,学习领会会议精神;要推进“三转”工作,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要担负应尽之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警官学院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和监察室主任;省直各监狱、戒毒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洪禹候作重要讲话
(文/厅纪委监察室,图/厅组织教育处、厅纪委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