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关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27.05.2014  15:21

 

近年来,有的单位基建工程项目资金投入很大,存在诸多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在开展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应关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从而发现单位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目前,还没有统一认识,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笔者结合自己的审计实践,在审计内容和方法上作一探讨。

一、工程款结算是否直接支付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单位

由于审计手段有限,发现审计项目工程是否存在非法转包或挂靠问题,有一定的困难,审计风险也较大。开展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人员可以换一个思路,从结算工程款流向入手,查看所支付工程款的收款对象是否是施工工程合同约定的承包单位,如收款对象是施工工程合同约定以外单位或个人,就可以判断工程项目存在非法转包或挂靠问题,在审计报告中只反映审计工程款结算没有直接支付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单位,也可作为审计线索提供给有关部门,由其他部门查处。

二、建设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拆借问题

从项目资金拨付手续入手,查看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是否依据批准的项目计划,是否有项目招投标文件、项目预(决)算、项目合同(含变更)、工程实施进度报告单、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检查项目资金是否被拆借,是否改变了资金用途,如长期没有收回,可以进一步审计项目资金是否存在被挤占、挪用、截留、套取等问题。

三、建设项目资金是否超出工程合同付款的比例

从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资金支付比例入手,查看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前,支付的工程款是否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进度付款,特别是查看是否超过合同总价付款。目前,有的地方政府,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前,建设资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80%,审计时结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审计。通过此项审计,可以发现建设单位是否违反项目资金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与施工单位有某种利害关系,如存在超合同付款资金量大,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

四、工程是否按约定交纳和退付履约保证金

从施工招标文件入手,查看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是否有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约定,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是否按中标价的10%交纳。通过此项审计,可以判断被审计单位工程前期管理是否到位。

另外,在查看退付履约保证金时,一是检查施工招标文件是否约定了退付履约保证金的程序,二是查看退付履约保证金的项目,是否按照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有关约定,是否有建设主单位签署的验收报告(后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通过此项审计,可以判断被审计单位工程后期管理是否到位。

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存在应交纳未交纳履约保证金应进一步检查发生此情况的原因,责令被审计单位采取补救措施,进行及时纠正。工程已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如产生了工程质量后果或其他扯皮问题,也可以采用倒查法,追查发生应交纳未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没按规定退付履约保证金的原因,调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可以作为审计线索提供给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处。

五、工程是否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从工程施工合同入手,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主要查看是否存在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约定的一定年限后再清算的约定。为加强质量管理,有的地方政府提高了质量保证金比例,审计时要结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通过此项审计,可以判断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制度规定,是否坚持按照规范的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资金。如审计发现施工合同没有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或预留的比例不足,而且有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可以作为线索向有关部门提供。

总之,在开展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以施工合同、施工招标文件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署的文本为切入口,以政府投资项目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通过对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如何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存在的问题,发现单位领导是否存在贪污受贿的犯罪线索,进而正确、全面评价一个单位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也可以防范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