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新明:强化责任和措施落实,确保非煤矿山安全度汛

16.06.2014  12:26

  6月12日,市安监局局长翟新明率副局长王有长、矿山监督管理处有关人员,聘请矿山专家赴庐江县督查汛期矿山安全。督查组一行深入安徽金安管业钟山矿业公司尾矿库、采场及1号排土场现场,检查防汛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翟新明每到一处都仔细询问矿山汛期值班安排、防汛物资准备、汛期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察看现场、查阅资料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等形式,详细了解矿山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都提出了解决办法和意见。

  翟新明指出,我市即将已经进入主汛期,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加强汛期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狠抓落实,防范因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等引发安全事故。就责任进一步抓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他强调:一要以落实责任为核心,以各项安全措施到位为保障,建立健全以董事长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要建立健全防汛应急预案,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定人定岗,真正做到责任、机构、人员、物资、措施、资金“六落实”,确保安全度汛;三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汛期检查巡查,切实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四要正确认识安全和发展之间的关系,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庐江县委常委、副县长王树理、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陪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