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精准调度财政资金 推进灾区民生工程和灾后恢复

18.08.2016  12:35

  “决不能因资金问题,影响灾后恢复和发展大局

  ——突出救灾保障“”,全力以赴做好资金筹集拨付及管理

  受6月以来持续强降雨影响,宿松县山区乡镇遭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近年来实施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造成了重大损失。该县财政局充分考虑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和山区灾后恢复重建的实际,在深入乡村实地察勘基础上,及时批复下达了一事一议道路水毁修复项目。项目涉及全县3个山区乡镇、6个贫困村,受益群众1.16万人,预计总投资147万元,安排补助资金120万元。

  入汛以来,各级财政部门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切实将防汛抗洪救灾作为最紧迫任务,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救灾资金筹集拨付及管理工作。省财政厅先后9次召开防汛专题会议,将财政防汛抗洪救灾任务,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到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做到“当天办文、当天拨款”,确保24小时内将资金拨付受灾市、县(区);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足额安排防汛抗洪救灾资金,保障抗洪救灾工作顺利推进。

  6月底以来,省财政厅主动会同水利、民政等相关部门,及时核实农业、水利、教育、道路等最新灾情,先后8次向财政部及有关部委上报灾情报告,争取资金支持。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同时,省财政迅速筹集拨付防汛救灾资金。截至目前,省财政已累计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及防汛、农业生产、水毁修复等防汛资金12.2亿元,为支持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决不能因资金安排拨付问题,影响到灾后恢复和发展大局。”省财政厅负责人说。各级财政部门切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救灾工作要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抢大险、救大灾意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强化各级责任落实,毫不松懈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各项工作,不失时机抓好推进灾后保障恢复,实施好民生工程,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瞄准急需领域,最大程度地补齐相关短板

  ——突出资金保障“”,支持水毁工程修复、生产救灾、地质灾害防治

  今年,无为县遭遇了史上最大的洪涝灾害,农业绝收面积65.7万亩,损失严重,农民生产生活遭受了巨大冲击。为尽快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大灾之年的“稳定器”作用,该县启动保险理赔快速办理程序,明确快速理赔的范围、标准、工作流程、工作责任和时间节点,大力支持农民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摸底登记汇总工作7月底前完成,乡镇8月7日前完成登记复核,保险公司将在8月20日前将理赔款通过“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到户,积极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和稳定的作用。

  8月2日,省财政厅就进一步科学精准调度,扎实做好灾后民生工程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明确,抓紧谋划灾后民生工程建设,扎实做好受灾地区项目恢复工作。对低保、五保户供养等发放类项目,提前足额发放,第一时间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对山区库区农房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等保险类项目,及时查勘定损,及早补偿到位,确保受灾对象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等工程类项目,优先落实损毁维修资金,加快水毁工程修复进度,力争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据了解,自6月18日至7月中旬,省财政根据灾情、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和过渡性生活救助等因素,及时安排拨付中央和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3.2亿元,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人心稳定,社会安定。同时,及时筹集并拨付9亿元,支持防汛及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农业生产救灾、地质灾害防治、水毁道路修复等防汛抗洪抢险应急保障。 “瞄准防汛抗洪救灾的急需领域,突出资金保障‘实’,力争最短时间、最大程度地补齐相关短板。我们对全系统做好防汛救灾保障工作提出严格要求,迅速落实防汛救灾责任,明确补助资金要及时下达、迅速使用、专款专用。 ”省财政厅负责人说。

  “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救灾资金真正用于受灾群众

  ——突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救灾资金绩效评价机制

  6月30日以来的暴雨,造成岳西县水利设施损毁严重,堤防、水库、水闸、塘堰、沟河等各类水利工程损毁3160处。暴雨过后,该县迅速开展查灾核灾,针对小型水利工程水毁情况,根据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坚持恢复优先原则,科学合理调整今年的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民生工程项目内部计划,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建设。截至8月初,该县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已开工1638处,开工率100%,完工912处,其中水毁工程修复开工450处,完工198处,投入工日23.4万个,完成投资1.9亿元。

  灾后重建涉及大量资金。省财政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管理,规范救灾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各地对救灾资金补助内容、金额、对象等进行公开公示。同时,按照“花钱要有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建立健全救灾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支持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政策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下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8亿元,支持各地灾后倒房重建工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说,按照“瞻前顾后、突出重点、全面核灾、综合施策”的原则,由各地将省级补助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房保险、地质灾害治理、易地扶贫搬迁、美丽乡村建设等资金统筹用于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充分发挥资金和政策叠加效应。同时,构建救灾资金筹措安排、分配拨付、监督检查责任体系,严格认定程序,认真核实灾情,确保救灾资金真正用于受灾群众。 “我们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救灾资金真正用于受灾群众。同时树立社会和市场意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激发市场机制活力,进一步做好财政资源在民生工程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杠杆撬动作用,努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个人有效合力。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