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利用财政资金促进农产品品牌化发展

16.05.2014  23:09

  “要研究利用财政资金促进农产品品牌化发展的奖补机制”,全国政协委员、农业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组长朱保成在“两会”期间建议,要明确把品牌培育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战略。
  朱保成提出,要重点对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品牌建设和产地环境治理等进行补贴。
  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发展迅速,2008年我国农产品注册商标总数为60万件,2012年达到了125万件,4年时间翻了一番。但农产品品牌注册数量的激增,也促使了一些乱象出现。
  “超市里这些菌类、蔬菜,有的用保鲜膜和保鲜盒包装一下,打上商标,价格就贵出来很多,有的还印着各种‘绿色’、‘名牌’等说明,谁知道它与摆放在旁边的平价蔬菜到底有无差别呢?”在北京一家超市,一位正在选购蔬菜的阿姨这样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对此,朱保成认为,很多地方争创农产品商标注册热情有余,但在统一标准、质量安全体系建立、品牌传播以及知识产权维护等方面比较滞后。
  朱保成表示,资源贫乏或经济欠发达地区品牌建设明显落后,山东、浙江等地区农产品品牌发展较快,但存在轻开发、轻培育的现象,许多地方以是否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作为奖励和扶持的标准,这就误导了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指向性作用,只一味追求登记数量。另外,打假维权不力,冒用品牌现象多。
  在农产品流通行业内部人士看来,“品牌农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则主要在于无序、混乱、缺少行业共识的恶性竞争。
  “一种是农产品贴牌现象所反映的不公平,有的企业实力够强,可以做通许多销售终端的渠道,但自己很少或者干脆不生产只贴牌,这就挤压了产地的利润空间,倒了一道手,市民也要多支付菜价,”一位多年在北京从事蔬菜流通的经理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另一种就更普遍了,做假品牌、做假无公害产品,价格和质量脱节”。
  农产品品牌建设,既包括具体的企业品牌建设,也包括公用品牌建设,“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这些都属于农产品公用品牌,去年中国之声等中央媒体集中曝光了“蔬菜绿色有机标签几分钱,证书只要3万元”的市场乱象,这暴露了“品牌农业”建设中的监管缺失。
  朱保成认为,应当支持创立有关农产品品牌培育和发展咨询服务机构,并在解决农业企业融资难方面,研究利用财政资金形成奖补机制,由政府担保贴息、政策性金融提供有偿资金,并优先将品牌企业的优质农产品生产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
  “两会”期间,也有许多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围绕“品牌农业”的建设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摘自:中国农业新闻网,原载:每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