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2.8万套保障房闲置超1年
7月27日,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戴克柱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报告了省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2015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发现了预算编制、执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的意见。
省直部门违规问题多发生在下属单位
在谈到27个省级部门、延伸的57个下属单位的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时,戴克柱表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比预算减少10.1%,比上年下降30%,预算管理和财务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涉及金额12.21亿元,其中违规金额0.91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1.3亿元。 “从问题的性质和金额看,省直部门本级存在的问题,与以往比均呈减轻、减少之势,违规问题多发生在下属单位。 ”戴克柱透露,有8个部门收入预算编制不够完整,2个部门的下属单位收费不规范,9个部门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11个部门无预算、超预算或提前列支经费,10个部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2个部门个别项目结算不及时或结余资金管理不规范,导致结余资金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报告显示,在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方面,有6个部门不同程度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内部控制缺失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下属单位的监管薄弱,财务会计职能发挥不到位;内控机制不健全、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
针对审计发现的这些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
省属高校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
根据推进审计全覆盖要求,2015年省审计厅加大对省属高校的审计力度,安排审计了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合肥师范学院、蚌埠医学院、蚌埠学院、安庆师范学院。
“审计发现,省属高校在执行财经制度、财务与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普遍性、突出性问题。 ”审计报告揭示,6所高校不同程度地存在收费不规范问题;2所高校奖助学金提取不足,提取比例不到事业收入4%的最低标准;4所高校自行采购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或限额以上的货物、服务;5所高校以邀标或指定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从审计工作报告可以看出,2所高校存在门面房多头管理、招租过程不公开、租金价格明显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3所高校的后勤集团存在内控制度缺失、财务核算不规范、设置“账外账”的问题;3所高校存在院系、下属单位收支未纳入校财务统一核算问题;3所高校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学费、土地补偿收入等未及时上缴财政。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6所高校已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整改。 “省审计厅对此将持续关注,及时跟踪督促。”戴克柱表示。
2.89万套保障房闲置超过一年
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也纳入了本次报告。审计发现各类问题涉及金额55.39亿元、涉及保障性住房3.56万套,问题主要表现在违规改变用途、挪用专项资金,违规收取应减免的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资金投入安排等方面。
审计结果显示,在保障房分配使用方面,存在着违规享受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待遇问题,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1899套;已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至2015年底空置超过一年,涉及2.89万套;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已竣工但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有4766套。
截至2016年5月底,此次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的涉及金额26.12亿元、保障房1.66万套。37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根据审计建议,阜阳市、六安市、宿松县等13个市(县、区)修订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规范管理的文件49个,进一步规范住房保障管理和建设工作,避免发生类似问题。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报告提出了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的意见。
“强化财政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戴克柱在作报告时表示,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益意识,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效应与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继续完善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参与的联合督促整改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加大整改工作的问责力度;各级政府要不断强化以审计机关为主导、主管部门自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
报告还特别指出,要“认真落实《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根据规定,审计结果将在本次报告后依程序适时向社会公告,被审计单位将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省政府将在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