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下达我省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11.05.2018  22:29

 

5月9日,财政部向安徽省等财政厅(局)印发《关于下达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财预〔2018〕68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8〕58号)以及《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财预〔2018〕4号),财政部下达安徽省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奖励资金1.1亿元,其中六安市3500万元,金安区、庐江县、岳西县各2500万元。

通知要求,省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将奖励资金下达到获奖励市、县(区),督促获奖励市、县(区)加强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并以此次表扬为契机,按照国办发〔2018〕5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上来,充分发挥受表扬地区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地区共同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奋力发展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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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下达安徽省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以及《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财政部下达我省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奖励资金1.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