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率先建立乡镇财政“服务清单”

27.05.2015  04:22

  近日,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推动建立乡镇财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制度,加快乡镇财政职能转变,创新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强化权责运行监督,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此举意味着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乡镇财政“三个清单”制度,旨在使各项财政政策更好地落地生根、惠及于民。

  “乡镇财政是财政组织管理体系的重要基础,直接服务于农业、农村、农民。通过建立乡镇财政“三个清单”制度,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乡镇财政职能体系和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科学有效的权责运行机制,有利于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说。

  县级财政部门是组织实施乡镇财政“三个清单”制度的责任主体。在建立乡镇财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服务清单”要求根据乡镇财政的法定职能,按照强化公共财政服务的要求,全面梳理乡镇财政具体服务事项。重点针对涉农补贴办理、企业服务办理、财政政策咨询和社会公共服务等财政为民服务类别,明确服务事项名称、服务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方式、监督投诉途径等,便于群众和企业办事。创新乡镇财政为民服务方式,积极开设综合性服务窗口,大力推进网上办事,简化操作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打造为民办事“零障碍、高效率”的服务形象。(通讯员 周健 记者 吴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