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肥西县财政局关于选聘财政预算公开评审专家的通知

01.07.2015  22:29

各乡镇(园区)、县直各单位:

  为提高我县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努力做到财政预算公开公正、规范有序,进一步集中人才资源,发挥专家优势,现向全县选聘财政预算公开评审专家,组建肥西县财政预算公开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评审专家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进行,可由单位(或行业协会)推荐或个人自荐。

  二、专业类别

  专业类别暂分6大类:会计审计、基础建设、造价评估、安全环保、林业农业和其他类。

  三、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熟悉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熟悉被评价内容及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发展状况,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四)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不到学历或职称要求,但在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权威性和影响力,并取得较突出业绩的,可以经审核认定;

  (五)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内,没有违法违纪、缺乏 诚信 等不良纪录;

  (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能够承担项目预算公开评审等工作。

  四、    评审专家的权利及义务:

  (一)    权利

  1.对参与评审项目基本情况的知情权;

  2.享有必要的工作条件;

  3.参与项目评审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5.按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等各项规定,服从县财政部门的统一调配;

  2.与被评审项目有利害关系及与相关单位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利益关系的专家,应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参与相关工作;

  3.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对出具结论的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负责;

  4.严守工作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与参与项目有关的各类信息;

  5.在工作中,及时与县财政部门保持联系,交流、沟通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定期向县财政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6.按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选聘程序

  凡具备条件并自愿参加者,可登录肥西县财政局网站( http://www.fxczj.gov.cn/ ),按要求如实填写《肥西县项目预算公开评审专家资格申报表》,将下列资料于2015年7月2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预算科。

  (一)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二)有效毕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三)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等。

  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予以保密,评审资料不予退回。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县财政局联合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肥西县财政预算公开评审专家库”,由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县财政局颁发聘书。对参与财政预算公开评审的评审专家,将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和质量给予适当的报酬。

  联系人:肥西县财政局预算科    戴永山

  联系电话:0551-68841178

  附件:《肥西县财政预算公开评审专家征集申报表

    肥西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

                      肥西县财政局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