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召开“三农”政策学习解读会议

16.04.2015  12:33

      4月13日上午,省财政厅党组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三农”工作管理、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建国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做好新时期财政“三农”工作提出要求。

      罗建国指出,财政“三农”工作是财政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平台,也是财政支持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重要支撑,财政“三农”工作在财政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长期以来,厅党组高度重视财政“三农”工作,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的要求,注重业务管理,加强改革创新,全力推进财政“三农”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绩。

      罗建国强调,要清醒地看到财政“三农”发展改革任务还比较重,有些地方还存在财政“三农”管理不平衡,财政“三农”政策、资金、项目效益打折扣等现象,必须给予高度关注。

      罗建国要求,党组中心组、各处室单位要以本次专题学习会为契机,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掌握、理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改革、管理的要求,进一步的重视、支持和推进财政“三农”工作,履行好财政“三农”在发展、稳定、改革中的职责,在以往良好的工作基础上,不断地提高站位,提升标杆,增强效益,推动财政“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着力“三农”预算管理。 准确把握立足“三农”做好财政工作的原则、立场和方法,围绕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认真抓好编制、执行、决算、绩效等财政“三农”预算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深化、实化各级财政预算之间的衔接、新出台政策和预算的对接等事项,做到财政系统一体、预算部门同步和上下衔接有序。

      二要着力惠农政策落实。 围绕农村发展、改革、创新,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厘清思路,找准定位,推动转型,明确乡镇财政管理服务的职责和范围,着力推动乡镇财政建立权力清单、服务清单、责任清单,完善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机制,防止财政惠农政策执行中出现偏差,因地制宜地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的各项财政惠农政策。

      三要着力深化农村改革。 坚持以改革激发活力、以创新增强动力,扎实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各项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抓好农业补贴政策改革试点等财政部牵头的改革,把握、顺应、支持建制镇示范试点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农村保险改革、农村土地改革、农村产权改革等其他农村改革,切实将改革成果更多惠及群众。

      四要着力集体经济发展。 积极适应财政对“三农”的政策、项目、资金、管理的要要求,改变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积极探索“直补参股、增值分红、培育集体、农户受益”的路子,通过财政直接补贴参股、土地等资源增值分红等方式,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形成培育集体、农户受益的共赢局面,千方百计地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五要着力涉农资金监管。 充分认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在制度、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着力形成涉农处室牵头负责、各处室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并示范带动财政系统和预算部门,切实谋划好、推进好、落实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任务,推动我省涉农资金监管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