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设立安徽华宇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公示
我厅于2016年10月24日受理了罗九芳、韩为然提出的设立资产评估机构的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安徽华宇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三、办公场所:安徽省蚌埠市富华路203号3楼
四、法定代表人姓名:罗九芳
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00万元整。
六、该资产评估机构股东情况如下:
姓名 | 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 近三年是否连续专职 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 近三年是否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 初次注册时间 | 是否股东 |
罗九芳 | 34120010 | 是 | 否 | 2012-03 | 是 |
韩为然 | 34090007 | 是 | 否 | 2009-02 | 是 |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的规定,上述股东应当在近三年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近三年未因评估执业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七、该资产评估机构非股东资产评估师注册情况如下:
姓名 | 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 初次注册时间 | 是否股东 |
李超 | 34000150 | 2001-06 | 否 |
胡春亮 | 34000045 | 1998-04 | 否 |
宋焕亮 | 34080008 | 2008-03 | 否 |
夏永海 | 34000079 | 2000-04 | 否 |
姜超 | 34160023 | 2016-09 | 否 |
王丽莉 | 34160021 | 2016-09 | 否 |
以上公示信息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16年11月4日前来电(0551-68150471、68150556(传真)),或来信至安徽省财政厅资产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邮编:230061)反映(为便于核实与联系,请务必以实名反映并留存联系方式)。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