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党组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
廉政责任肩上扛“一诺千钧”勇担当
——审计署党组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审计署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审计工作纪律,2015年12月29日至30日,审计署机关各单位、各派出机构共70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向署党组签订了《审计署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审计署党组书记、审计长刘家义主持了签订仪式并在仪式上强调,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做到“一诺千钧”,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全体署领导参加了签订仪式。
据悉,此次审计署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审计署党组郑重承诺要切实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主要包括7项: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坚决贯彻落实署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三是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制定和完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四是切实组织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五是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六是践行“两个看齐”,带头廉洁自律,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的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七是自觉接受监督。同时,此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承诺还包括,如果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本单位出现违反廉政纪律和违反审计工作纪律的情况和问题,本人愿意主动承担相应责任,主动接受相应处分。
签订承诺书的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履行对署党组的承诺,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切实落到实处。(魏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