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局分党组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
皖农机党组﹝2016﹞34号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省农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廉述责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农党组〔2015〕38号)精神,参照委党组部署要求,局分党组决定开展2016年度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局分党组述责述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责述廉对象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二、述责述廉方式
向局分党组述责述廉采取书面报告的方式。述责述廉报告请于2016年12月31日前报局监察室(一式两份和电子版,联系人:徐敬东,电话:62617244,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三、述责述廉内容
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等,具体包括:
1.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令行禁止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情况。
2.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情况;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3.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及省农委党组决策部署,领导、执行、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属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情况;支持和保障纪检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情况;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情况;探索创新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等情况。
4.执行廉洁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三十条”,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情况;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强化自我约束,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情况;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等情况。
5.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
四、相关要求
1. 重点围绕述责述廉内容,聚焦责任落实,突出廉洁要求,不要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
2.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字数不超过2500字。
3. 针对述责述廉内容,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强、切实可行的整改思路、措施和方法。
中共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分党组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