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两负责人涉私分国资 被告人否认指控

31.07.2014  07:47

  因涉嫌私分640万元国有资产,昨日下午,黄宪法和孙向明在合肥市中院再次受审。庭审中,两人均否认了检方的指控。

  60岁的黄宪法是巢湖人,曾担任省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原任省冶金科学研究所所长,孙向明当时是副所长。因单位效益不景气,省冶所决定进行改制,成立职工持股的省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黄宪法和孙向明分别持股42.56%和9.14%。

  检方指控,在单位改制过程中,黄宪法、孙向明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债务、隐匿收入的方式,使价值640万余元的国有资产,流入改制后的省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不过,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均对指控予以否认。 “当时神志不清醒,有些话还没听清楚,证词就都写上去了。 ”庭审中,黄宪法称原审证词“基本不属实”,检方审讯时他处于“昏迷”状态。问及是否隐匿单位收入时,他说之前已经安排员工向上级“口头”汇报过,对此不应该负责。记者注意到,法庭上,黄宪法站立不稳,双腿发抖,且不断喝水。因身患疾病,法庭允许他坐着受审。庭审中,孙向明表示,指控的虚报债务和隐匿收入均不属实。同时,他也表示,有些证词不是自己说的。

  2012年7月18日,合肥市中院曾一审此案。此后,合肥市中院曾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黄宪法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孙向明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两名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省高院审理认为,原判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作出了发回重审的裁定。

  因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