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闽豫黔青宁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落地

03.11.2016  14:41
                       2016-11-03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本报讯 (记者 洪曙光 齐培松 张永强 王丽华 康维海 魏 华 通讯员 赵剑涛)截至10月31日,安徽、福建、河南、贵州、青海、宁夏六省区均提前完成国土资源部确定的不动产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工作目标,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落地。
        10月28日,安徽省16个市本级和105个县(市、区)全部颁发不动产权证,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全省域覆盖。目前,全省已颁发不动产权证57.8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50.2万本。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先后组织由各市、县(市、区)分管领导、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班3期,邀请国土资源部和省里有关专家进行授课,共培训人员1800余人。
        截至10月31日,福建省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58个应独立开展不动产登记的县级单位全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28.4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6.9万份。目前,省、市、县三级全面完成了职责机构整合、人员划转、资料移交、数据整合、窗口设置、流程再造、平台建设、颁发新证等工作任务。
        10月26日,河南省南召县颁发全县首本不动产权证,标志着全省18个省辖市、158个县(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全覆盖,全省130个不动产登记中心共颁发不动产权证7万多本、不动产登记证明8万多份。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开发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免费安装到全省130个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的顺畅运行。
        截至10月31日,贵州省所有市、县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发新停旧”,9个市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77589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63042份;88个县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43770本、不动产登记证明75020份。
        截至10月28日,青海省46个县(市、区、行委)全部实现“发新停旧”。8月26日,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在互助县召开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场观摩及推进会。会后,各地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协调,强力推进,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青海省将重点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各级不动产登记制度保障体系。
        10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本级及所辖三区开始受理并颁发不动产权证,至此,宁夏5个市(含辖区)、14个县全部完成“发新停旧”的任务目标,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宁夏全面落地。目前,宁夏基本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制度保障、方便群众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已进入全面运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