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法官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02.02.2015 12:06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日前,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再传捷报,该院十九里人民法庭庭长张凯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是该市法院系统唯一受此殊荣的法官。由于工作成绩出色,该同志先后被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巡回办案标兵”、“全市法院办案标兵”;两次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一次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2014年7月被亳州市中院、亳州晚报联合评选为“药都百姓心中的好法官”。
该同志于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政工科、人民法庭工作,扎根基层十七年,现任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人民法庭庭长。该同志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驾驭庭审能力、证据分析能力、优秀法律文书制作能力和司法廉洁自律能力。审判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既能化干戈为玉帛,又可以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能做到案结事了。2014年,该庭全年收案999件,结案814件,其中该同志主审933件,结案789件(其中调撤结案560件),所办案件均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无违法违纪现象,无引发上访事件发生,优秀率达98%以上,审限内结案率100%。多年来,当事人所赠送的“两袖清风把案判、铁面无私是青天”、“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和“秉公执法、一心为民”匾额,是广大人民群众对该同志审判工作的真实评价和高度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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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2015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