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四严格”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15.12.2014 14:04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二是严格落实法规政策。严格遵守一户一宅等制度,严格遵守农民建房不得超过220平方米的规定,杜绝未批先建、乱占滥建的情况;严禁以美好乡村建设、集镇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为名,违法进行集体土地开发。
三是严格执行节约集约。村镇建设规划以乡镇总体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进行编制。坚持保护耕地、合理用地的原则,推行集中连片建房,控制单户独院式住宅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建房向中心村、集镇集聚,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和谯城区政府出台的《农村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加大对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农村用地管理中的乱作为和不作为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对因工作不力、监管不严,或乱表态、随意许诺而造成违法占地事实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责。(张启业)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5.12.2014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