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再次开展农村籍退役老兵生活补助工作
25.09.2014 14:40
本文来源: 安徽新闻网
谯城区民政局提前部署,对2015年年满60周岁的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展开申报和信息采集工作。
此次申报和信息采集工作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的规定分步进行。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补助标准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按一年算)计算,一年为每人每月10元,二年为每人每月20元,以此类推。
谯城区还要求各乡镇指导符合条件人员及时申请,并收集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初审、乡(镇)复核,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区民政局进行会审认定。会审认定通过的人员从2015年1月份开始享受生活补助金。
本文来源: 安徽新闻网
25.09.2014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