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优抚对象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19.11.2014  18:36

      2014年,亳州市谯城区坚持“普惠加优待”的保障方针,继续稳步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同时加强对优抚资金的监管使用,各项优抚抚恤补助金全部由民政、财政部门会商确定后,委托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打卡发放。 截至目前,全年优抚抚恤补助资金已经按照要求全部发放到户,合计发放“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抚恤金,伤残军人残疾抚恤金,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退伍回乡、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农村籍老义务兵和老年烈士子女生活补助金、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等各类对象抚恤补助金10779人3449万元;人均年优抚补助标准达3200元。

 


上报单位: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刘义山 薄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