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谯城一夫妻高息为饵 诈骗近600万

15.10.2015  11:38

  以经营烟酒店资金短缺为由,用每月1.5分至2分的利息回报为诱饵,一夫妻向62名群众集资近600万元,大量款额至今仍未归还。10月13日,谯城区法院公开宣判此案,以集资诈骗罪对两人判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吕某夫妇自1992年开始经营烟酒食品店,1996年搬迁至亳州市工业品批发市场,继续经营。随后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了烟酒食品店。

  2002年以来,夫妻两人以资金短缺需要现金进货为由,用每月1.5分至2分的利息回报为诱饵,先后向王某等62名群众集资近600万元。据调查,两人已经返回借款人869230元,下余近500万元至今未还,且对集资的款额无法说出下落。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应予以惩罚。

  当日,谯城区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女)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并责令夫妻两人将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中国亳州网-亳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