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电商平台沦为腐败暗道
中秋节前夕,福建省纪委采取一系列举措,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执纪监督,着力抓好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其中,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中,明确要求不准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不得变相用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
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受人青睐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送礼和收礼双方互不见面,风险相对较小;二是省略了实体兑现环节,不太容易暴露;三是通过网络交易,便于逃避监督。在一些人看来,电子礼品卡似乎为腐败行为披上了“隐身衣”。但是,对于商家来讲,他们对此其实十分清楚。一些商家在推出电子礼品卡的时候,就已经十分清楚,这些商品就是买来送礼的。至于商品背后有些什么样的交易,商家当然装作不知,能够实现他们的买卖就行。有需求便有市场,消费者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需求,市场便有顶风作案的商品。过去风靡的购物卡、购物券,以及当前热销的电子礼品卡,都是如此。
电商平台的发展与普及给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提供了可乘之机,这让我们再次清楚看到,“四风”陋习哪怕只有一点生存的土壤都会迅速生根发芽。今年的“礼品册”便正是借着电子商务管理的一系列漏洞而泛滥。尽管有关部门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商场、超市购物卡送礼之风受到一定的遏制,但尚未出台有关电子礼品卡的规定。因此,相关部门应抓紧研究制定网络销售礼品规范,如扩大监管范围,不仅购卡实名,用卡也要实名,不仅线下实名,线上也要实名,不仅要限制单卡金额,还要限制单卡销售数目等等。同时,还要加大对售卡单位使用发票的监管,特别是要通过制定法律加强技术层面的监管,给那些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有侥幸心理的送礼收礼之人戴上“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