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民联调”破解百姓纠纷 轻微治安案件调解成功可不处罚【新华网 中广网】

07.08.2014  10:12

新华网合肥8月6日电(记者周畅)居民有一些轻微纠纷也将有专门的公安民警与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记者从安徽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安徽将建立“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轻微侵权、情节轻微的打架斗殴、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情形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情节轻微治安案件可不予治安处罚。

根据安徽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警民联调”工作机制的意见》,安徽省将在全省公安派出所建立公安民警与人民调解员联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由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人民调解员或乡镇(街道)聘请人民调解员赴辖区派出所,与派出所民警共同开展矛盾调解。

据介绍,派出所对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情节轻微、可以调解且当事人愿意调解的治安案件,调解成功并履行调解协议的,按有关规定可以不予治安处罚;不接受调解或调解不成功或未履行调解协议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予以治安处罚,对所涉民事纠纷建议当事人通过诉讼或仲裁渠道解决。

安徽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警民联调”机制将发挥公安派出所先期处置、现场取证等优势和人民调解灵活便捷、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及时科学分流和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稿件来源:2014年8月6日新华网、中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