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峰谷分时电价促企业降成本
09.01.2018 21:24
本文来源: 徽广播
记者从铜陵市发改委了解到,从2018年1月1号起,我省将高峰时段电价上浮幅度由55%下调为53%,其中7-9月份上浮幅度由65%下调为63%。低谷时段电价下浮幅度41%保持不变。本次调整范围包括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经测算,这项政策每年可降低铜陵市企业用电成本约18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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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18 21:24
皖企用电成本再降 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调整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自2018年1月1日起,徽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