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转播】#律师说法# 婚宴劝酒喜事变丧事 同学醉亡索赔60万?
春暖花开时节,婚礼的举行也逐渐增多,而喝喜酒的人往往是多年未见的亲友、同学,见面之后难免相互劝酒多喝几杯,但饮酒如果没有把握好度,也会乐极生悲。前不久,黄山市屯溪区就发生了一件因为喝喜酒致人死亡的悲剧。
家住屯溪区的吴某(男)和程某(女)在酒店举办新婚典礼,夫妻二人邀请了许久未见的大学同学安某(山东人)参加婚宴,席间安某饮酒过量醉倒,吴某夫妻及其他同学将他送至酒店客房休息。次日早上,当众人打开房门,惊讶地发现安某躺在床上已经没有了呼吸,后经医院诊断,安某系呕吐物窒息导致死亡。安某亲属得知消息后,赶至屯溪找到吴某夫妻讨说法,索赔60万。
事情发生后,屯溪区阳湖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介入,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结合《侵权责任法》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剖析了整个事件中的前因后果、法律关系,指出双方都有过错,应当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并建议吴某夫妻从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和与安某多年同窗情谊出发,给予安某亲属一定经济补偿;同时,劝导他们放弃不合理的赔偿诉求,理性面对。
经过调解员分析和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安某饮酒过量意外死亡,本人负主要责任,吴某夫妻负次要责任。吴某夫妻一次性支付安某意外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差旅费、亲属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26万元整。
那么,问题来了!
问题一,一同饮酒,酒友出事,其他酒友要担责吗?
律师说法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饮酒后发生伤害或者死亡等后果的,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责任,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共同饮酒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明知对方不能饮酒,却极力劝酒导致对方因喝酒引起疾病发作,导致伤残、死亡等损害后果的,同饮人要承担过错责任,并予以赔偿。
2、如果同饮人不了解,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诱发对方疾病,此时同饮人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同饮人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如果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劝了大量的酒,则应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二,酒友之间有何义务?
律师说法
劝酒人应当对饮酒人酒量和承受能力作出符合常理、必要的判断,并给予饮酒人必要劝阻的注意义务,对饮酒人醉酒后可能发生的损害后果进行必要的预见,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害后果发生。如果没有尽到注意义务,造成饮酒人伤亡的,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均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本案当中,吴某夫妻及其他同学就是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因此要承担一定责任。
问题三,责任如何划分?赔偿如何计算?
律师说法
本案当中,安某的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为:死亡赔偿金[29222元/年(山东省2014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年]、精神抚慰金(5万-8万)、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22300.5元、交通费(凭票据)、处理事故人员误工费(凭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二十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相关规定,一般主要责任应由受害人自己承担,比例约为60%-70%;组织者、同饮者、劝酒者承担次要责任即连带赔偿责任,为30%-40%。
特约配图:邱晨时(自画像)
本期律师:郭海波(名 片)
编辑:周柱霞 文:焦宗祥 孙伟 策划:巩 伟
来源:2015年4月12日安徽司法政务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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