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试点医院将推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

04.12.2014  11:18

  住院前先付押金,没钱不敢去治病,这是当前很多患者面临的普遍状况。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按照省卫计委将于12月在全省开展“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的要求,亳州市也将推行此项诊疗服务,实现住院费用“可预交、可透支、可延付”。目前,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试点确立工作正在展开。

  据悉,此前,我省铜陵、阜阳等地已经开展了“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此次开展的“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模式,也是从试点医院入手,将由全省各地确定试点医疗机构和科室,每个县(市、区)至少在1所县级公立医院(可选择适宜科室和病种)、2-3所乡镇卫生院开展试点。原则上需将参合农民、“三无”人员、需紧急救治的患者都纳入服务范围,鼓励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先住院后付费”试点。

  对确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费用的患者,可制订延期或分期还款措施。只要给医院签订协议,讲清楚多久还清欠款即可。针对新政当中的患者住院费用“可延付”政策,亳州市还将建立诚信机制,将“先住院后付费”的服务对象纳入管理。对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形成不良诚信记录,不再享受该项服务的优惠政策,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人介绍,开展“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可以积极促进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和新农合结算管理有效衔接,缓解患者在较短时间内筹措预交住院治疗费用负担,实现住院费用“可预交、可透支、可延付”,确保患者及时出院,及时得到有效治疗,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从“先交钱后诊疗”到“先诊疗后结算”,虽然只是顺序的改变,但是对于医院和病人来说却是革命性的。这一顺序的变化给病患带来了极大的尊重与便利。记者获悉,目前,亳州市正在着手推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并结合亳州市地方实际,确定试点医院。(中国亳州网-亳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