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 高效化解纠纷[安徽日报]

29.09.2016  17:06

本报记者 张大鹏 袁野  霍邱县城关镇居民王女士8月3日下午骑三轮车外出时,与李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王女士倒地受伤。事后,双方因赔偿医疗、护理等费用意见不一致而争论不休。无奈之下,王女士起诉至霍邱县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16万余元。

递交了诉状,本以为将要经历一场时间漫长的官司。但令王女士没有想到的是,法官接过诉状并了解案情后,引导她走进诉调工作室,邀请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资深调解员毕家富出面调解。 2天后,一纸诉状变成了经过司法确认、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书,王女士如数拿到了赔偿款。

这起案件如果走诉讼程序,不仅要缴纳诉讼费,还要经过立案、送达、举证、开庭、判决、生效等程序,全部走下来可能要两三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耗时费力。”霍邱县法院政治处主任周艾东告诉记者,为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该院在立案前由承办法官对案件先行“过滤”,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适宜调解的案件,引导当事人自主选择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扭转当事人过度依赖“打官司”的观念。

在霍邱县法院一楼大厅,8号窗口专司诉调对接和立案调解,并设有诉前调解室,除了院里配备的专职调解员外,还专门从行政机关、行业组织、仲裁机构、保险协会的人员中聘请了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当事人来了,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如双方有诉前调解意向便及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予以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实现诉前调解与诉讼流程无缝对接。”周艾东介绍。

近年来,霍邱县法院经与相关方协调努力,初步建立了多元化解纠纷的调解工作对接机制: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等专业调解委员会就诉前调解进行对接,登记立案前委派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将调解协议提交备案;与进驻律师主导下开展的调解工作对接,提供律师调解工作室,委派律师调解员轮流值班,参与涉法涉诉纠纷化解工作;与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导下开展的调解工作对接,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经人民调解委员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及时立案进行司法审查确认……

通过司法联动、集聚社会各界力量,霍邱县法院打通了调解工作衔接的通道,形成了化解纠纷的合力,诉前调解工作有序推进。据了解,今年以来,仅该院诉调对接工作室诉前就成功调解110余件案件,既免除了当事人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稿件来源:2016年9月28日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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