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骗领3张银行卡透支 诈骗7万多元

09.06.2017  23:34

据阜阳 新闻 网报道,如今,信用卡消费成为一种时尚,可有人却打起它的主意,恶意透支或用虚假身份冒领信用卡。

近日,颍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的案件,被告人透支、诈骗共7万多元,获刑三年零六个月。

多年前,周某从老家来到阜城打拼。一番摸爬滚打后,他也算是小有积蓄。可一次错误的投资,让他负债累累,手头开始拮据起来。

就在这时,他想到了手里的信用卡。每个月都可以先消费后还款,多少可以救急。原本,他也想着,有钱了就把透支的钱还上。可生意一落千丈,他只好透支再透支……

为了得到更多资金,他先用自己的名义申领信用卡,又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虚假的身份证明及收入证明等信息,向 银行 骗领三张信用卡。

有了这些信用卡,周某将透支进行到底:采用循环套现方式,进行大额透支。发卡银行催收款时,才发现他冒用申领了信用卡,赶紧报了案。

警方调查发现,周某提供虚假个人收入证明办理的银行卡,所欠本金共计29419.44元,逾期后经两次催缴超三个月仍未还;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他人不知情、未授权的情况下,向银行骗领的三张信用卡,合计诈骗43224.7元未还。颍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明知自己无力还款,还大量透支,非法占有目的特征明显;同时,他又冒用他人身份,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三张,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故判决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并责令其将非法所得72644.14元退赔给银行。

无独有偶,在颍东区经营家禽养殖行业的王先生,5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在多家银行申办8张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和取现。然而,生意失败后,他欠银行100多万元。面对银行催缴,王先生不但不还钱,还索性关了手机,最终以涉嫌信用卡诈骗被提起公诉。

“多数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在被追究法律责任之前,并不了解恶意透支信用卡的严重后果。”颍东区人民法院陈法官介绍,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透支欠款本金达到1万元以上,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就是“恶意透支”。

陈法官介绍,还有不少持卡人在申领信用卡时就带有主观恶意,比如使用虚假的收入证明等资料申领信用卡,因为这类行为的非法占有故意更为明显,可能带来更重的定罪量刑。

提醒

采访中,颍州晚报记者发现,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不少人有很多错误的认识,这些有可能也触犯了法律。

一是认为只要最终还款就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只有同时具备情节轻微的情形,才可能免除处罚。

二是以为坐了牢就不用还钱。陈法官表示,偿还欠款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到了案件执行阶段,相关债务将一直伴随持卡人,拥有的财产随时可能被追缴。

此外,虽然刑法上规定的恶意透支的犯罪数额,仅指未归还的透支本金,但持卡人对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仍承担民事责任,银行有权对这部分欠款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