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男子买房21年后成"无房户" 证明"我就是我"遇难题

25.10.2015  12:52

安庆市民王小虎21年前买了套单位的福利房,并领取了房产证。可近日,他到当地住建委开房产证明时,却发现自己竟成了无房户,原来当年单位代办《房屋所有权证》时,把王小虎登记成了“王晓虎”,而想要将这套房上市交易,王小虎首先证明登记的“王晓虎”就是他自己。可这怎么证明呢?王小虎跑了一个月,结果发现这事看起来虽小,但做前来似乎无解——产权产籍部门要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而派出所称“我就是我”之类的证明已一律停开。

男子买房21年后成“无房户”

今年53岁王小虎,曾在安庆石化总厂工作,90年代初分得石化马山生活区一套福利房。 1994年,按照房改政策,王小虎出资购买了这套房,并领到了由安庆石化总厂代办的《房屋所有权证》。

前不久,王小虎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来到安庆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开具房产证明。出人意料的是,对方提供的《安庆市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显示,没有王小虎的任何房屋登记信息。

“自己的房子住了20多年,咋一夜之间成了无房户”,感到事有蹊跷,王小虎于是拿着当年单位代办的《房屋所有权证》再次来到安庆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验证真假。

当年单位代办“王小虎”写成“王晓虎”

仔细查询后,安庆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王小虎,他手中的《房屋所有权证》是真实的,但上面登记的名字是“王晓虎”,而不是王小虎,“由于电脑依据‘王小虎’身份证查询,所以查不到‘王晓虎’的房屋信息。”

这位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当年安庆石化总厂在集中办理职工房产证时,没有填写所有权人的身份证信息,一些人手工填写姓名时,出现了同音不同字的情况。“要想买卖这套房,首先证明登记的所有权人‘王晓虎’就是王小虎。”

证明“我就是我”公安一律不开具

通过一段时间的奔波,10月20日,王小虎终于拿到了所在地鸭儿塘社居委出具的证明,证明身份证上的王小虎就是房产证上的“王晓虎”,之后王小虎再次来到安庆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请求将“王晓虎”更正为王小虎。

但工作人员表示,社居委的证明无效,必须要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之后在记者陪同下王小虎来到辖区北正街派出所。管片民警郑警官告知,公安部门有明确规定,像证明“我就是我”的这类证明,公安机关一律停止开具。“跑了一大圈,还是没能证明‘我就是我’。”王小虎无奈地说。

律师:办理单位也可调查取证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何翔律师表示,房产所有人的认定以房产登记证书为准。从当事人王小虎叙述的情况来看,属于房屋权利人姓名登记错误。如果依据原始的登记申请材料,结合其他登记信息(如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共有人情况等)能够充分认定房产登记的“王晓虎”实为王小虎,则王小虎作为房产的权利人可以依据《物权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以权利人姓名登记错误为由,申请更正登记。

何律师说,如果依据现有的材料,无法充分认定王小虎叙述的事实,办理单位可找当地社居委、公证机关,通过调查原始申请材料、询问当时办理登记的相关人员,以及查验当前房产权属状况等方法,对王小虎所述事实部分予以查证。查证后,申请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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