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县设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31.12.2014 00:27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根据省编办、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的通知》(皖编办〔2013〕147号)以及市编办《关于设立县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通知》文件精神。日前,经县编办同意,正式设立铜陵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名。中心的设立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3〕72号)的具体体现,更是低保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的重要保障,是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下一步,中心将依托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开展申请对象家庭成员的车辆、工商、税务、社保、民政、公积金、房产等信息的在线比对,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
上报单位:铜陵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江向阳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31.12.2014 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