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银行董事长被双规 曾遭员工举报

10.06.2014  21:50

  6月9日,河南省许昌市纪委相关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证实,许昌银行董事长高志民已经被“双规”。不过许昌银行上上下下均对此讳莫如深,包括办公室在内的人士均称具体情况“不清楚”。

  随后,许昌市纪委监察局官方微博“清风莲城”发布消息称,“许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高志民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许昌银监局相关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具体的原因要等纪委的调查结果。”银监局表示对此高度关注,称如果涉及到银行的业务违规,也会介入调查。

  高志民其人

  高志民出生于1961年,是河南长葛市人,曾在长葛市财政局和许昌市财政局工作。2001年起,高志民开始进入许昌市城市信用社工作,任党委书记兼理事长。2007年许昌市城市信用社改制为许昌市商业银行后,高志民成为该行首任董事长。

  早在2013年5月就有许昌银行员工在网络上对高志民进行实名举报,并列出了高志民的一些问题。

  举报信中称,“在2003年许昌城市信用社改制为许昌银行的时候,许昌银行董事长高志民先用其妻妹梅某的名字注册法人代表,成立羽洋铜业有限公司(无实体经营的空壳公司)。高志民再利用职权之便在许昌城市信用社为此公司贷款3000万用于购买许昌银行原始股份,现股金增值到8000万,高志民将这笔钱据为己有。”

  记者暂时无法联系上举报人置评,不过举报内容中表示的许昌银行改制时间为2003年有误,应是2007年。查询许昌银行改制当年也就是2007年的年报却发现,前十大股东中并无羽洋铜业的身影。

  许昌银行最近的2011年年报中却显示,许昌市羽洋铜业有限公司位于许昌银行前十大股东之列,该公司持股1250万股,持股比例为2.49%。

  工商资料显示,羽洋铜业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书超,唯一出资人为梅淑华,经营范围是铜排、铜棒、铜板等的制造与销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次拨打该公司李书超电话却无人接听。

  合并计划

  举报材料中还表示,高志民曾利用职务之便给北京一家企业贷款3000万用于购买土地,后又卖给许昌银行作为办公大楼用地。该企业购买土地价格为35万一亩,两个月后许昌银行再以70万一亩的价格购回,所获利润3000多万。

  此外,举报信中还涉及高志民私设小金库,招聘过程中收受贿赂等问题。

  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未能联系举报人证实举报材料的真实性,无法得知高志民落马与举报信是否有直接关系。

  网络上不少举报信的内容署名为许昌银行的高管。但相关人士表示,“也不排除几位高管名字被冒用的可能。”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次拨打其中一位署名为举报人的电话,但无人接听。

  此前,还有消息称,许昌银行和开封、安阳、鹤壁、新乡、濮阳、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和驻马店等共计13家城市商业银行将进行合并重组,设立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原银行”。2013年,许昌银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的《关于参与河南省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的议案》。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末,许昌银行的资产总计为142.6亿元,负债合计为129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3.5亿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7亿元,利润总额3.5亿元,净利润为2.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30%。资本充足率为20.85%,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9.90%。

责编:蔡梦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