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男子用假合同骗人20万元 让警方别管闲事

19.01.2015  13:17

无为男子刘某为偿还赌债,签假合同诈骗他人,事发后又以为只要自己把骗来的钱 还 掉 就 能 事了,却不知其行为 已 经 触 犯 法律。新安晚报记者昨天获悉,刘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马鞍山警方刑拘。

帮忙为由骗人钱财

去年9月初,家住马鞍山市雨山区的张某在一家酒吧里结识了刘某。两人闲聊时,刘某得知张某想购买一款价值50余万元的豪华轿车,但是钱还没有凑够。刘某自称认识广东某车行的老板,能够以优惠价卖给张某,而且优先发车。

张某信以为真,火速和刘某签下“购车合同”,并预付20万元的订金。拿到钱后,刘某称将立刻赶赴广东,帮张某购车。张某起初还很高兴,谁知此后刘某一直找各种理由拖延。直到今年1月2日,张某仍没得到任何消息,早已怀疑的他向警方报了案。

马鞍山公安局雨山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展开调查,办案民警多次联系刘某,向他了解案情,但刘某拒不配合。

诈骗所得已还赌债

“我根本不认识车行老板,当时骗他签合同,就是想借钱偿还赌债。这笔钱我会还给他的,你们就不要管这个事了。”面对警方的催促,刘某显得不耐烦,终于如实说出了一切。

刘某虽然承认自己诈骗,但却认为只要把钱归还就不会有事,对于警方“接受调查”的要求,一直不以为然。经多次交涉未果,办案民警将刘某列为网上逃犯,刘某获知这一消息后,才真的慌了神,连忙向警方投案自首。

经调查,刘某是芜湖无为人,今年25岁。去年7月,刘某在外欠下10余万元的赌债,嫌工作来钱太慢,便起了歪心思。去年9月,刘某通过诈骗,从张某处获得20万元,除了还清赌债,剩余的钱已被他挥霍一空。目前,刘某已被警方刑拘。 何骏洋丛培洲本报记者金学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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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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