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宪法走进公众生活

27.01.2015  13:25

   宪法是人民权利保障书

  如何让宪法走入公众生活呢?程雁雷认为,体认历史和宪法精神是前提。“我国宪法以法律的形式记载了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记载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争取独立、自由和平等的艰难历程,记载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富强、民主和文明国家的奋斗目标。”程雁雷说,宪法凝聚着全社会的共识,是国家核心价值的体现。

  作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成果,宪法正如孙中山所说“宪法者,国家之构成法,亦即人民权利之保障书也”,列宁也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根据宪法精神而确立的宪法原则如人民主权、政府限权、保障人权、厉行法治等,是保证一部宪法能成为一部良法,法治能成为良法之治的根本所在。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这充分体现了限制公权力的宪法精神。

   应让公民熟知基本权利

  “让公民熟知基本权利是宪法走进公众生活的基础。宪法是一部人权法,其明确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并通过部门法的制定予以具体化。”程雁雷介绍,在宪法发展史上,人权法案或公民权利条款是衡量一部成文宪法的文本质量和法治文明程度的标志。我国宪法从第33条至第56条具体规定了公民各项基本权利,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些基本权利的内容并不一定被公民所熟知和掌握,以致不知依法维权或者非理性维权。

  2004年我国宪法第四次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具有里程碑意义,并在此后的具体法律制度中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权的保障。“比如,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各地正在改革的户籍制度,促进平等就业和教育公平等。”程雁雷说,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2014年底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扩大受案范围、降低起诉门槛,充分体现对公民诉政府行政行为的权利救济。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

  “宪法首先是法,是一部可以启动实施的法。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程雁雷认为,让公民感受宪法的有效实施是宪法走进公众生活的关键。宪法既是制定一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依据,也是对行政执法和司法行为进行合法性判断的依据。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近250部法律、近700部行政法规、近9000部地方性法规以及数以万计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从理论上说,这些成千上万的法律规范都应该是宪法的实施法,是动态的宪法,宪法的精神、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宪法的权威就应该彰显和弘扬在这些部门法的制定和实施中。”程雁雷说,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其中强调“首先要”已充分表明宪法的实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

  “因此,当下依法治国的关键不是解决无法可依的问题,而是要解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面守法的问题,重点是解决执法和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公权力恣意滥用侵犯公民权利现象,要努力让公民在每一个案件中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程雁雷说,而严格遵守宪法是告别人治走向法治的重要标志,通过宪法实施把权力关进宪法的笼子里。“让公民感受到宪法就在自己的身边,在调整着生活中的各种社会关系,这些法律关系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让宪法成为监督公权力行使的悬在执法者和司法者头上的尚方宝剑。”程雁雷说。

   宪法宣誓仪式很必要

  “宪法日和宣誓效忠宪法是成文法国家的通例。有专家在2008年统计,全球已有30余个国家设有专门的宪法节日和各种纪念方式。”程雁雷说,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这使公民对庙堂之上的宪法有了亲近感和触摸感;规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使公民对抽象的宪法尊严和权威有了直观的感受。

  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40万所中小学组织学生集体晨读宪法,在全国开启了阅读宪法的新风。通过阅读宪法,了解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养成宪法思维。

  “近年来,我国各地已开始建宪法文化园、法治广场等培育宪法文化的多元化载体。美国在费城建立国家宪法中心,作为全国唯一的国家宪法博物馆,让公民了解其制宪的历史和文化。”程雁雷说,我国也有专家建议在1954年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杭州建我国的宪法博物馆。

  卢梭曾言“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只有当尊重宪法、回归宪法、信仰宪法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风尚,宪法的信仰和权威才能树立起来;只有当宪法成为公民的一种生活方式,宪法才能不再被认为是“闲法”,而是公民须臾不离的“护身符”。

   □嘉宾介绍

   程雁雷 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安徽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中国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受聘为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中心兼职研究员,省政府法律顾问,省人大立法咨询员,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合肥市政府法律顾问。2008年被评为省首届“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2010年入选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014年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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