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共享单车管理更科学
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对保健品坑老事件相关部门应主动出击;公共场所应设立“母乳喂养室”;共享单车管理应该更加规范……安徽省人大代表在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继续建言献策。
养老
建议为养老服务人员出台激励政策
“17年前,我们刚开始做养老行业时起步艰难,整整3个月就住进来一位老人。”省人大代表、安徽九久夕阳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谢琼告诉记者,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养老相关扶持政策渐渐出台,行业也逐渐步入正轨。“现在有70%的在院老人是有护理方面的刚需,没办法在家生活,或者是子女没有时间照料。不过也有30%左右的老年人是享受型养老。”谢琼说,社会的养老意识在转变,从排斥到接受,大家更注重养老服务的品质。
过去几年,谢琼在两会上的呼吁,都和养老服务相关。今年,谢琼说的依然是养老话题,不过重点落在了为养老行业服务的工作人员身上。
“养老院属于服务行业,然而护工、护士却难求。特别是护士,流动性较大,很难留住人。”谢琼说,人才问题也是养老行业的一大难题。她建议,要尽快出台一些激励养老行业基层工作人员的相关政策,如通过提高福利待遇、提供补助等方式鼓励更多人投入养老行业,同时让这部分人在工作中能获得满足感和荣誉感。
对“保健品坑老”事件相关部门应主动出击
“一些普通的食品、器械、日用品摇身一变,就具有了神奇的保健功效,许多老年人心甘情愿高价购买。”省人大代表、合肥市第五中学教师完颜旭辉告诉记者,社会上不断出现的“保健品坑老”事件,让他深恶痛绝。
完颜旭辉说,一些不法保健品厂商及销售人员销售的所谓保健品,不但起不到养生保健、防病治病的作用,还给老人们徒增忧愁,影响身体和心理健康,更有甚者,掳走老人的积蓄,骗光老人的养老钱。
他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严把保健品产品质量关,对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生产销售,必要时可予以没收销毁。
“有关部门要主动出击,做好跟踪监督,不能仅仅依靠消费者的举报。应该要求保健品营销企业证照齐全,有正规的经营场所,商品明码标价,主动提供正规发票。”
完颜旭辉说,应当设立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冷静期”,老年人购买保健品在一定期限内,应享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以避免老年人非理性消费行为可能带来的损失。
“可以对受骗上当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老人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完颜旭辉认为,政府、社区和社会组织应更多关爱老年人,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进行法律及生活保健知识的宣传普及,既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也增强老年人防范保健品骗局的警惕性。
公共服务
建议在公共场所设立“母乳喂养室”
“前段时间,一位母亲在北京地铁上哺乳的照片被曝上微博,此事引发热议。这位妈妈的无奈正是代表了所有哺乳妇女的无奈。”省人大代表万莉说,在不少城市,母婴室设立还是空白。“公园、超市、医院、早教中心、餐厅、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这些母亲与孩子最常出现的地方几乎都没有母婴室。”
万莉说,如果母亲必须带着婴儿出行,势必会碰到如何喂奶的困扰。无奈之下,有的母亲会提前准备好奶瓶,有的母亲则忍痛减少出门的次数。在公共场所为女性哺乳提供相对私密的空间,可以增加妈妈带孩子出去的机会,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在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体现的不仅是对妇女、儿童的尊重和关爱,更是公共服务理念人性化的彰显,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万莉建议,我省可以先在公共场所推广母婴室,根据地段、人流不同来调整房间大小,尽量保证有隔离和室内恒温。
“母乳喂养室里应配置有舒适的长沙发、尿布台,必要的插头、挂钩、水龙头,也要配备保洁员按时清洁。”万莉建议,相关部门应联动起来研究出台母婴室设置的相关细则,如当哺乳期女性达到多少人时、大型商场为多少人提供服务时应该设置母婴室或设置几间母婴室,从而进一步推动公共场所母婴室的建设。
“在市政公共区域的母乳喂养室由规划局根据人流量统一实施规划,按照市政公共设施配备要求实施建设。”万莉说,“推行母乳喂养依靠医疗保健机构是不够的,还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同,通过设立母婴室等方式以培养习惯。”
共享单车
可自主设计专用流转车搬运共享单车
互联网共享单车服务由于其符合低碳出行理念,是一种新型环保共享经济,并且已走出国门,成为“中国模式”公共互联服务输出的名片。省人大代表江海波表示,由于相关的管理规范不够完善,国民诚信体系建立滞后等因素导致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比如投放点上,他建议重新规划,在专职人员管理的基础上,由保安门卫等兼职管理。而共享单车错峰搬运上,他建议我省自主设计电动专用流转车进行试用并全国推广。
作为合肥美桥汽车传动及底盘系统有限公司维护工程师,江海波对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车辆有着自己的观察。他建议,共享单车投放点要重新规划,首先企业、政府等可以共同利用共享单车运营经验与采集的数据,然后进行分析,并结合学校、社区、小区、超市、车站等地区特性,重新科学规划解决共享(电)单车的停放点、投放数量、整体投放总量控制的问题,建议对离人流量大的公共汇聚点(地铁站口、公交站、人流汇集点等)的投放点要有半分钟至一分钟的步行距离,因为该区域人员流动量大,易造成干扰和安全问题,也便于流动管理。
而对于投放点管理,他建议,可以充分利用学校、小区保安、门卫,街头便利店、超市、酒店、环卫等资源采取划片兼职管理模式,可根据车流量付费,费用由企业支出。
单有兼职管理还不够,还需要有专业的管理,如对车站、景点及通过数据分析日常潮汐量大的区域,采用专人管理的模式,费用由企业或政府承担。对于节假日时景点、大型超市、车站等突发流动量大区域采用地方志愿者体系管理。
另外,各区还须配备共享单车流转的自动搬运、上下的专用电动流转车辆,每日上下班高峰前,或者不定时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及管理人员反馈的信息结果,实时进行错峰填谷式流转,这样就可以让长期积压占用公共空间等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但是,目前全国各城市共享单车的区间流转基本采用箱式货车进行,其搬运、流转的操作劳动强度大,箱式货车不能进入市区的弊病,也造成单车潮汐管理工作一直无法根本解决,对此,他建议可利用安徽汽车强省的优势,重新设计可以搬运、码放自动化的电动专用流转车进行试用并全国推广,而这对我省汽车行业也是一个经济增长点。
医保
建议在基本医疗保险中设立“意外伤害附加险”
现在生活之中各种意外无可避免,如果意外伤害有责任方则无法纳入医保,而如果责任方不履约,则导致被害人因灾返贫。对此,省人大代表石小星建议,将意外伤害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比如在基本医疗保险中设立“意外伤害附加险”。
他说,现实生活中,因交通产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多发,而看病、住院所需要的医疗费又贵,百姓难以自行承担。目前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中,参保人员因突发的、外来的、非本人意愿的、又有相关责任方的意外事故造成伤害、伤残或者死亡情形的意外伤害而花费的医疗费用,按照目前政策是由责任方承担的。被伤害人花费的高额费用因为有责任方,即便加入了居民医保或者职工医保,也无法用医疗保险报销。但是如果意外事故责任方没有能力履责,则容易出现救助无力的情况,从而导致被伤害人因灾返贫。
所以,他建议将意外伤害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比如在基本医疗保险中设立“意外伤害附加险”。可以将“意外伤害附加险”委托给商业保险公司运营,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账户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管,资金由人社保险部门负责审核拨付。意外伤害附加险在资金筹集、赔付、管理等方面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接,属于意外伤害附加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相关责任方无法履责的情况下,由意外伤害附加险给予支付。
同时设立意外伤害专项救助金,各级财政部门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将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提供有力保障。主要用于责任方无法履责的被伤害人的意外死亡事故、意外伤害导致的严重伤残及后续治疗、康复。
还可以建立社会“大救助”体系。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意外伤害救助机制,特别是企业、民间资本、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要积极参与构建意外伤害的救助网络,拓宽救助渠道,从不同的层面参与救助,共同构建社会救助体系。
原标题:让共享单车管理更科学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佚名 编辑:赵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