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认真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法律援助

29.06.2015  13:59

 

一是扩大范围,让更多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享受免费法律援助服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意见情况的函》(皖政办案字〔2014〕19号)和省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省厅明确要求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把计生特困家庭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之内,并把此项工作列入2015年法律援助年度工作重点。各地积极出台文件,积极贯彻落实。目前,全省已有14个地市出台文件扩大法援范围,尚未出台文件地市也在实际工作中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纳入法援范围。

二是简化程序,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全省法律援助机构简化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查程序,对持有城乡低保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特困户救助证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免予经济困难标准审查。全省设立法律援助中心125个,其中临街一层设立便民窗口的121个,1510个乡镇(街道)全部依托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7161个村(居)委普遍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健全的组织体系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了方便。同时,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在乡镇申请法律援助时,可通过法律援助综合管理系统,网上提请县区法援中心审查批准,避免来回奔波,全省普遍开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可时时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是保证质量,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得到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2014年底,我省出台《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确立专人监督办案制度,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结案、归档等提出明确要求,对案件质量控制标准、个案质量评定和综合管理质量评价作出规定。民事、刑事、行政、仲裁、非诉讼5类个案质量评定标准、评估指标,以及法律援助案件综合管理质量评价标准、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也在制定之中,健全的制度设计保证了计划生育特困家庭享受的法律援助质量。马鞍山市成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法律援助律师团,在各律所招募一名业务素质过硬的志愿律师成立专业律师团,专门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法律服务。枞阳县根据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人的请求,安排或指派特定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厅法律援助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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