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 市人口计生委出台《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稿件和政务信息采用评比奖惩办法》

24.12.2014  15:01
      12月23日,亳州市人口计生委出台《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稿件和政务信息采用评比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参评的单位包括三县一区人口计生委和93个乡镇(办事处、经开区);参评的个人包括全市各级从事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者。       每季度对各单位新闻稿件和政务信息采用情况通报一次,并根据采用的稿件分值计算出得分,年终根据四个季度通报情况和得分评出先进单位和后进单位。年终,对先进单位予以加分,对后进单位以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发文通报批评。对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稿件和政务信息的作者予以资金奖励,且每季度兑现一次。(黄思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