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警陈彬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10.09.2014  20:09
  8月26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发命令,追授我市肥东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陈彬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并颁发奖章和证书。
  陈彬,男,1966年12月出生。1984年,18岁的陈彬走进军营,成为上海警备区司令部一名战士。1993年9月,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肥东县公安局撮镇派出所、肥东县公安局防暴(巡逻)警察大队等基层单位工作,2009年12月份起一直担任肥东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北瑶岗社区社区民警,二级警督警衔。2013年12月10日14时49分,社区民警陈彬正在对一名违法行为人调查询问时,突然晕倒在派出所的询问室内,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7岁。这是陈彬当天参加处置的第9起警情,也是他处置的最后一个警情。
  陈彬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扎根基层一线,忠诚履职、忘我工作,勤勤恳恳、无私奉献。特别是担任社区民警4年来,他常年深入辖区了解情况,积极开展治安管理,排查化解矛盾,组织安全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先后采集人口、房屋、单位等信息53000余条,调解矛盾纠纷2000余起,为维护一方平安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心系百姓、服务群众,立足本职岗位,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广泛好评。他生前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被合肥市公安局评为优秀社区民警,多次获得嘉奖。